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且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且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材料: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投標單位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5)其他說明。
①非法人組織參與投標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②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③基本資格條件中所提到的“近三個月”指“2019年04月至2019年06月”。
2、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
(1)所投產品生廠商需具備“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2)具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所有證書需在有效期內);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5、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6、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